紅網常德站9月10日訊(分站記者 黃剛)9月9日下午,常德召開市城區電動陳、摩托車專項整治新聞發佈會。重點規範市城區摩托車、電動車上路行駛,放置規範,可以概括為禁一、規二、限三、控四。常德市交警支隊支、市城市辦公室、市城市管理局、市工商局、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主要領導出席新聞發佈會。
  為加強市城區電動車、摩托車的規範管理,改善交通秩序,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管理水平,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市城區開展電動車、摩托車專項整治。整治內容包括“禁一規二限三控四”,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騎行電動獨輪車;二輪電動車必須緊靠最右側車道行駛,嚴禁逆向行駛、不按交通規定通行、嚴禁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、嚴禁加裝傘具;三輪電動車、三輪摩托車只允許在市場內通行,不允許在市城區道路通行;未達到電動汽車標準、未註冊登記的四輪電動車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。
  具體操作標準為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騎獨輪電動車。禁止二輪電動車、二輪摩托車非法改裝、加裝遮陽傘、違法載人、從事非法營運活動。駕駛和乘座二輪電動車、二輪摩托車應戴頭盔,併在最右側機動車道內行駛。禁止三輪電動車、三輪摩托車在常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區(指桃林路以北、樟橋路以西的區域,不含桃林路、樟橋路)、江北城區(指常德大道、桃花源路、沅安路、雙擁路圍合的區域,不含常德大道、桃花源路)各市場以外城市道路上通行;禁止未核發過渡期牌照的三輪電動車、三輪摩托車在江南城區(指金霞大道以北、桃花源南路以東的區域,不含金霞大道、桃花源南路)道路上通行。禁止不符合標準、未註冊登記的四輪電動車在市城區通行。禁止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國家電動車標準的電動車。
  此次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進行,一是宣傳發動階段(2014年9月1日—9月21日),各新聞媒體、市直各單位、各區政府(管委會)在全市範圍內廣泛進行電動車、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;二是集中整治階段(2014年9月22日—11月30日),四區政府(管委會)和市直各成員單位將按照出台的具體行動方案和應急預案,全力開展整治行動;三是長效管理階段(2014年11月30日以後),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,四區政府(管委會)和市直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能,繼續加大管理力度,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。
 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電動車、摩托車,有關機關將依法給予警告、罰款、吊銷許可證照、責令停產停業處罰;對違法上路通行的交通工具予以扣留,依法予以撤除改裝、銷毀等處理。對於違法上路騎行獨輪車的,罰款50元;拒交罰款則扣留車輛;二輪電動車逆向行駛、不靠最右側行駛、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罰款50元,加裝傘具的責令恢複原狀,三輪車輛進入城區的,證照齊全的罰款100元,無牌無證則扣除車輛,對不達標的四輪電動汽車予以扣除。  (原標題:常德市城區9月22日起集中整治電動車摩托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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